劳动法中的离职补偿金怎么判,,有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9:12:47
本人今天得知将离开公司,原因:公司重组。工作地点:深圳。工作时间:2008年9月23日至今(8个月)。。 工作的这段时间公司没有要求员工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 请问,如果我离职(我被炒),能拿到多少离职补偿金?
有没有具体的文件,然后证明公司违法了呢。。

广东胡律师;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2、你工作8个月折算成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工作前8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包括奖金及加班费);

3、补齐你工作8个月的社保;

4、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合同,所以你工作的这8个月都应该获得双倍工资。即不算每月已发你的工资,还应再付你8个月的工资。
第二:没有上社保,这八个月的社保应该全部给你补齐!
第三:让你离职的补偿金:因为你在本单位工作地时间不满一年但超过半年,所以按照一年计算,所以经济补偿金应为一个月的工资。
第四:不知道公司是否提起一个月通知你离职,如果不是,那么还应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你再找工作的缓冲补偿,即:代通知金。
加在一起应该付你10个月的工资!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最少9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7个月的工资,作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另一半。
一个月代通知金。
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补交社会保险金。

没签劳动合同、没缴社保,用人单位违法。应支付双倍工资和补交保险。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不明白可以拨打免费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