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09:52
家里的老人遛弯时被施工队违规堆放的沙土废料等绊倒造成右腿骨折,现已在家里躺了一个多月,石膏拆了还是不能下地行走,时常会感到疼痛。
刚刚出事后,我们要求施工队找保姆照顾老人,以保证不耽误我和家人的工作,但现在还没有找到人,我为了照顾老人已经一个月没有去上班了,现在面临着失业的危险。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向施工队索赔?需要从哪几方面考虑?
多谢专家指教!

1、施工队施工应有提示标志、并采取安会措施:如果没有明显提示标志并采取相应安会措施的,属于特殊侵权,应由负责施工的单位赔偿你家老人的所有损失。
相关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应该如何向施工队索赔?需要从哪几方面考虑? ”:
(1)可以协商索赔,协商不成时起诉到法院解决。
(2)需要注意的是,索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事故发生时起计。
(3)可以索要的赔偿有:所有的医疗费、老人如有工作且误经工的误工费、你的护理费(可以请护工然后索要护理费)、入院出院时的交通费、住院伙食费、适当的营养费等。具体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请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23条的规定。
(4)但你如果因些而失业,索要失业损失赔偿不好说。建议让施工队派人护理、或是请护工解决。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1.首先协商

2.协商不成与律师合作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这个属于搁置物特殊侵权,如果是对方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要求的就是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广东胡律师:

找施工队从以下方面去要求以下费用,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去法院诉讼了,但是你的误工费从《工伤保险条例》上面来着手是很难主张要求得到的:

(一)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