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0:18:09
前段时间我老婆与一人发生口角,对方60岁左右,女,吵着对方拿桌子动手打人,我上前用手护着,桌子打了几下我的手之后的我用力将桌子拨开,没想撞到了她的头,当时我就送她到医院,缝了几针,花了68元钱,医生说小问题,只是头撞破了点。当时她还能走能吵的出了院。
没想到过几天她就拿了几千元的住院票据说要求我们赔钱,还说自己被打成轻伤,脑震荡之类的,(我没动手打她,就是意外的撞了下,她拿的医院票据我也怀疑其真实性)我是在路边摆小吃摊的,还得供小孩读书,几千元不算但对于我们来说也不少了,我想问了我的情况应不应该赔钱,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防卫方面的要件是:①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②防卫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必要限度不是指防卫者和侵害者的损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过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不是当时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需,因而对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就是防卫过当。
貌似你的问题跟正当防卫没多大关系呢,
你这只是很简单的民事纠纷,调解下就可以,主要的是找周围的证人 证明你当时不是故意打她 还有,找到当时送她去医院的那个医生.提供有效的证据.
天平总是向着正义的一方!

你好!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果你的叙述属实,那就是正当防卫。建议你咨询当地法律援助部门,以求得帮助。CW

是正当防卫,但你最好找到当时在场的人帮你作证

正当防卫,但现在的人太爱占便宜,爱赖人,特别是老太太,最好找个证人帮你调解。降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