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分红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07:37
村里把土地卖了,
有农村户口的分了一百万的红。
居民户口的原村民没有分到一分钱。(居民是以前国家统一进工厂上班的时候转的,不存在自愿问题,一锅端的)
请问是否合理,有没有什么条款明确指出了。
比较是大家都祖先留下来的东西,现在就少数人分了。卖的就是地,也不是靠发展的什么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流转的受益者应该是具有农村户口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