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违约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9:58:04
我的女朋友去年开始在上海移动营业厅里做手机促销员,今天接到上级的电话,说是让她换营业厅,如果实在找不到其他营业厅就不要她做了.我女朋友做了1年左右了,连合同也没和她签过,金也没加过..现在的意思是要开除她了,请问这样的情况能不能通过法律的渠道要求赔偿违约金,或者其他赔偿呢?

广东胡律师:

有证据证明你女朋友与上海移动营业厅的事实劳动关系(譬如工资条、工作证及工卡、证人)就可以要求前段时间支付工作1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及工作1年折算成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鉴定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