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拖延款项的利息该怎样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0:58:45
3月中旬申请的强制执行,明天就可以拿钱了。请问10万元两个月的延迟利息应该怎样计算,法律规定是加倍利息,是不是就是银行利息的两倍呀。谢谢。

被执行人拖延款项的利息,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具体计算方法: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