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设施,比如: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或者着火了,主管部门应该是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45:34
安监部门、消防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
我指的是追究责任,比如一个宾馆或者超市着火了,会不会追究商务部门的责任

楼上的,你先仔细看看《消防法》第二条是怎么规定的,“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每一个政府部门都有所列管的单位,根据政府的划分不同,单位性质也不同,这是地区性的差异。我所在的地区就有这样的情况,一个批发市场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供销联社,另外一个商场的是工商管理局,还有一个商场归商务局管。
楼主提出的问题是关于主管部门的而不是消防部门的。

你的应该是想问是谁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吧?那要看政府如何组织调查组成员罗
如果是预防的话,消防主要是还是消防那帮王八蛋,而且新的消防法里面很明确指出了公众聚集场所的主管单位就是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安监

保安部,工程部,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