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07:50
我是四月中旬入的公司,现在已经过了五月中旬了,之前他们就跟我说好是一个月的试用期的,但是现在还没跟提这事儿,好像我在这就一直按试用期的工资似的,我需不需要主动提出,然后再跟他们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因为之前刚进的时候,他们有给列填写两个表格,然后双方签名,这算不算是劳动合同,里面就是写我的一些基本情况,很简单,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也没有具备那些条款……)真郁闷,不知道他们这种小公司,是不是就是在那个表格上签名,就算是劳动合同了,希望各位有经验的帮助解答。

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属于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企业补签劳动合同,如果以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企业赔偿从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合同不是唯一证明你在此单位工作的证据。
如果有能够认定你是在这家单位工作的证据,如果日常的工作证据,同事等。是赖不掉的。
构成合同要素有好几个的,比如单位名称,内容,公章,自己的签名。。。。你说的不是合同,可能是像简历、档案之类的东西。
以你现在的情况,就直接跟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签订合同。但是说之前要做好准备,比如我上面所说的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不行就走人了,我是觉得签不签都无所谓了。当然如果工作很令人满意又是另外的说法了。
但是通常现实是残酷的。一般受聘人都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何况难道你真的说想或对打官司报无所谓的态度?
要到工资以及一定的赔偿即可。

广东胡律师:

这个不算劳动合同,你只要入职了单位就要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说试用期就不给签合同。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予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如果他们不给,你就凭工作证、工资条、同事证言去申请劳动仲裁。

没事的 我刚进的小公司也是过了3个多月经理想起来才签的劳动合同 也是一个月的试用期 不过你可以提醒你上司一下 这是你的权利 不签合同真出了什么事就说不好了

这些表格肯定不是合同,合同时双方各执一份的,有单位公章的。
既然开始说得是一个月,建议你还是提一下,暗示也可以,要么就是觉得你还不够优秀,有待继续考察,建议你跟领导委婉的提一下。
有的公司会看你不提就以为你不懂,然后就钻空子。
还有,你们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如果不签合同的话,是要违反法律的,应该付你双倍工资。建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