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附表四不会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55:24
2005年亏31万2006年亏35万2007年亏6万2008年赢利66万怎填附表四

第一行-第二行:不填。
第三行:第三年填2005年第2列填-31万;第4列填-31万;第10列31万;第11列0。
第四行:第四年填2006年第2列填-35万;第4列填-35万;第10列35万;第11列0。

第五行:第五年填2007年:第2列填-6万;第4列填-6万;第10列0万;第11列6万。
第六行:本年 填2008年:第2列填66万;第4列填66万;第4列填66万;第11列填0。
第七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第11列填6万 。

“年度” 第三年填写-31W,第四年填写-35W,第五年填写-6W,七年填写66;
“合并分立---亏损额” 第三年-31W,第四年-66W,第五年-72W,本年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