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结婚年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16:07
我和我女朋友都是朝鲜族的~同岁~1988年出生的~ 家住哈尔滨~请问 可以 办理结婚手续吗???能领到结婚证吗?
不是说对少数民族的结婚年龄上有照顾吗?? 我们够法定年龄吗??

你女朋友可以了 但是你还要等1年 2010年你身份证上的生日一过 你就可以领结婚证了
有些少数民族是有优待政策 因为人口太少了 才100多个人 可是绝对不是朝鲜族

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婚俗传统,但是如果和法律相冲突,那还是要以法律为准。我过法律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记住,是“周岁”。这样看来的话,你女朋友够年龄了,但是你呢,还是等过了22岁生日再说了。
好好待你女朋友,现在是她在等你结婚哦,呵呵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定的婚姻年龄,各个民族是一样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