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 律师 咨询(人命关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37:21
2009年5月16日,我们在西昌承包歌城,合同在16日签订,内容就是写交了两个月房租,以及以后房租的支付方式;以及设备,主要有两个重要的,其中一条写的,承包日期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承包期内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还有一条是写的,签字起合同生效。 这两条是否矛盾。
在口头协议中,16日我们我们接受,距6月1日之间有半个月时间,进行设备检查,等等问题发现,由承租方负责完善。
21日晚上我们通知房东看不起电视,闭路电视的线并且有麻手的感觉,房东第二天情了专业人士进行维护。22日维修人员维修完毕后,告诉了我们闭路线有带电,线不够,分子器不够,要等两三天他们再来完善,客房前面四个房间可以看电视,后面5个房间看不起电视。然后就走了;23日下午,我合伙人上屋顶自行去安装闭路电视。不幸被闭路线电击死亡。
事后,供电局将歌城总电闸关闭,停止用电。通知,消除隐患后再进行通电。电力公司要我们自己找隐患。我们并非专业人士,根本不懂。所有动力电均是内线,安装在墙壁里面,更无法得知。
另外闭路线打死人也不知道和动力电是否有关系。

问题1:承租方是否有责任,责任有多大
问题2: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问题3: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问题1:承租方是否有责任,责任有多大
:提供的设施违反安全规定,应该承担责任。你方的死者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资质,自己擅自处理,造成死亡,适当承担责任。
问题2: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可以。
问题3: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协商,或诉讼。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8754e6d33902cb31970a1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