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样写劳动仲裁申请可以吗?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7:00:57
请 求 事 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请人09年05月12日至09年05月25日工资969元人民币;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请人因被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倍赔偿金1575元人民币;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请人09年01月12日至09年05月07日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6300元人民币;
4、请求裁决被诉人补缴自申请人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事 实 与 理 由
申请人于09年01月12日应邀,到被诉人公司上班,从事园林专业相关工作,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人民币,试用期过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
试用期过后,被诉人于09年05月08日与申请人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了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人民币(实际工资为1500元人民币),转正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
在09年05月25日,被诉人突然以09年05月23日、05月24日(周六周日休息期间)打电话给申请人而申请人未接电话为由口头提出辞退,要求申请人当天办理交接手续马上离开公司。并口头提出签订的合同无效,理由是要求申请人写的试用期小结未通过被诉人的审核,所以直到09年05月25日依然还在试用期内。签订合同后第一个月发的1800元工资也算是多发的,要求申请人退还300元人民币给被诉人。
被诉人违反《劳动法》,未提前30日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及正当理由,也未依法给申请人办理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费。
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依法裁决,支持申诉人的请求。

一、请将被诉人改成被申请人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相应赔偿金而不是双倍补偿。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
  1、协议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
  2、单位解除(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其余的情况下,全部需要支付补偿金)你可以参考《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39条以及《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意见》28、29、30、31、32、33、34、35、39、87 条来规避单位解除这种情况。
  3、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参考《劳动法》第26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
  4、用人单位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参考《劳动法》第27条
  5、通过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参考《劳动合同法》第26条-28条
  6、劳动者要求解除。分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和随时解除的情形。参考《劳动法》31、32条《劳动合同法》38条

  违约金问题:
  除了劳动者违反有关专项培训费用的法律规定和有关保密义务的法律规定以外,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承担违约金。参考《劳动合同法》25条、22条、23条。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违反22条关于专项培训费用的规定和23条关于保密义务的规定,无论何种情况都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其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