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过期,重新写了张,钱还是没还,又快到期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1:06:02
2008年5月份的时候我借了10万给我朋友,那张借条上有明确日期是今年的5月5日到期归还的,但到今天为止只归还了3万,所以又让他重新写了张借条,(原来的那张还他了)新借条的内容是XX与2008年的5月5日借给XX10万元整,已还3万元,剩下的7万元在本月底还清,下面是写着借款人XX日期是2009年5月18日,还有他身份证号码。但是到今天我还是没拿到剩下的一分钱,如果过了本月,我的这张借条是否过期。另外如果真要走法律途径我的这张借条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你的借条是已经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2009年5月30日开始起算至2011年9月30日止。

10万元借款对还款人来说,一下子还清债务是不容易的事,你应当与他协商分期分批的计划归还,这样给他减轻还债减轻负担,轻轻松松的还清借款。向法院起诉只是对一些玩死赖皮的老赖采取的独一无二的绝招,对一般人来说是不可取的,虽然债务是追回来了,但是朋友、亲情失去了。

不过期的,过了欠条上的还款日期仍未收到欠款,只说明对方逾期未还欠款,走法律途径的话这张欠条当然有效,所谓的无效只是你诉讼时效,是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一般情况下为两年~也就是说在你要在你那张欠条规定还款最后期限之后两年内你同过法律途径主张你的权利

那你这种没诚信的朋友你下次别借钱给他了。。。如果你怕撕破脸就再要他写一张字条,你需要跟他崔一催啊。。别太被动了。。。。这种人不需要为他讲面子的。。。。不还就到法院去。。。

再要求写张,然后借款人据不写条,直接到法院起诉,不要过了起诉期限!!!切记!!有效!!!详情你去律师事务所会得到更详细的说明,在这不是很方便阐述道理!咨询通常30元就够了!!! 希望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