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03:45
请问我将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在这三年之内我想辞职的话,我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那公司会不会在合同上规定,如果辞职就一定要叫赔付金呢?这样合法吗?

如果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不需要,但要立刻走就只需要向公司补“代通知金”就行了。因为新劳动法规定,员工要辞职的话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的,如果员工一定要马上就要走,就应向单位补偿金额为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换得自由之身,也作为对单位损失的补偿。当然,员工依法应得的各项工资还是可以如数得到的。但如果与公司有其他协议的,如技能培训等公司花了很多钱去培养员工,规定要怎样怎样的这些就另说了。

补充:公司在合同上加什么都没问题,问题是只要符合新劳动法,如果违反新劳动法有关规定或不合理的,就算你有签名,也没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