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在大学生中征兵的现实意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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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征的目的意义

在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的工作,是优化兵源结构,提高兵源素质和战斗力,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法律赋予普通高等学校一项重要任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校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长江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各学院(含独立学院)及直属系部应成立相应的征兵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的征兵工作。

三、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对象为国家统招计划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男生,征集的范围为户口已转入学校的学生。

四、征集的条件和标准

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条件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执行。征集在校男性学生的年龄为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满 18 周岁至 22 周岁, 2008 应届毕业生、 2008 级新生优先。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参加实习至 2009 年毕业的学生也可报名应征;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2004 年 10 月 9 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国防部 2003 年 9 月 1 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参动 [2008]109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凡我校学生须持本人书面申请和学生证在各学院(含独立学院)及直属系部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30 日 ,经学校武装部目测初检,按比例确定参加征兵体格检查人员名单,报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工作。对体检合格的学生,政审工作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由学校负责政审,学生在原藉的政治表现,由省征兵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工作。对政审合格者,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有关政策规定

对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入伍后有关学藉保留及退伍后的学业安排、学费减免等复学政策按照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