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02:12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这项义务的核心,它的实质是要求共产党员在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具有自我牺牲精神。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作为工人阶级政党的成员,党员的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党承认自己的成员有个人利益,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但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又在客观上要求自己的成员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在党员的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坚决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
能不能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是检验一个党员有没有党性,党性高低强弱的标志。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员必须能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绝对不能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扩展资料: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党章中党员义务第三项规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与发扬。
1936年,在延安,美国记者斯诺看到我们党的领导人住窑洞、吃粗粮、亲自纺线的情景,深感共产党的伟大,称这种力量为“东方魔力”,是“兴国之光”。进入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以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孔繁森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甘于吃苦、甘于奉献,一心为公,以自己的辛劳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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