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房屋财产保全,法院强制执行不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27:14
法院因为有个老人居住执行不了,说要等老人死了以后在执行,我想请问,今后我的财产保全还有效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仅有一套房产,那么,法院只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被执行人有多套房产而法院不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到上级法院执行局投诉处理。

只要每两年申请法院续封一次,财产保全永远有效。

首先需要明确财产保全并非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由申请人向法院提供反担保财产后,法院才会办理财产保全。在本案还未判决生效之日,财产保全除非特殊情况,该财产都无法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