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女人住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16:12
我住的所有房子都没有我的名字,娘家的房子都是哥哥的名字,婆家的房子都是老公的房子,并且婚前就是他的名字,离婚后我要去哪里呢?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有权取得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并不是婆家的房子不是你的名字财产就没你的一半!

那就看在小孩的份上,先不要离婚,

等你想办法弄到钱再说这个事情吧,

上帝保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