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3:38:32
2009年4月国家开发滨海经济特区,征用了我们全村的土地,发放土地征用补偿款,为土地承包者上低保。现在规定只要99年分到地的,户口是否在本村或死亡者,都享受满30年承包期的低保(还有21年)。我的家族是这样的:
奶奶
大爷 父亲 三叔 大姑 二姑 老姑
表哥 我 表哥
奶奶于2002年去世,去世前一直在三叔家居住,有病的时候由我父亲及大爷照顾,医药费和来客招待都是我们花钱,也轮班在我家住过2个多月,后来回去,又是给买米买面,每一年过年过节都给钱,我们家族大,过年过节都给老人钱,去世的时候,老人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招待客人的钱也是我父亲和大爷花的,礼金由我三叔独吞。我大爷、大妈还健在,我父亲于2008年5月病故,母亲健在,我三叔和三个姑也健在。奶奶身体好的时候每年都去3个姑姑家,住在三叔家也就半年时间,卧床有2-3年时间。
现在,财政给奶奶划拨每月570元的低保费,其中与财政局签了一个协议,受益人只写了我三叔一个人的名字。前期修路占地划拨给奶奶的20000元左右,全部由三叔独吞。现在提出如下问题:
1、 奶奶的这份财产,哪些人具有继承权?如何分配?
2、 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是否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
3、 我的三个姑姑是否同样具有继承权?
4、 如果三个姑姑放弃继承,那么财产如何重新分配?
5、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去世,配偶或子女是否还能继续继承财产?
6、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也就是说,我没有继承权了,是吗?那么符合转继承吗?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只拥有你父亲的法定继承权,没有你奶奶的。

1、你奶奶的遗产由她的法定第一继承人平分继承:配偶、儿女、父母,也就是说由你大爷、父亲、三叔、大姑、二姑、老姑六人平分继承;

2、你父亲后于你奶奶去世,你母亲没有继承你奶奶遗产的权利;

3、你三个姑姑属于你奶奶的儿女那一列,当然有权继承;

4、你三个姑姑要放弃继承的话,那得她们签署一份放弃继承协议,那你奶奶的遗产由由你大爷、父亲、三叔三分平分继承;

5、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配偶或子女才有权利代位继续继承遗产;

6、当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处置自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