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我处就医死亡责任不在我们对我们的损失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37:19
本人经营一个诊所,证照齐全。来我处就诊的一位患者,有高血压,偏瘫病史并且已经康复,在我这里就诊打针,他来的症状说典型的感冒症状,回家一小时后死亡,并且家里已经拨打110报警,我们被带到当地派出所例行询问,当地卫生局停止我们营业,经尸检证明,患者是死于急性心肌梗死,和我们无关。在此期间对我们家的医生,和护士和诊所的名誉,还有停业期间的损失。精神损失名誉损失。等等~~~~请问应该怎么办,最好详细一点~~~~~~~~~~~

您是要索赔对吗?呵呵、、、
好像没办法。
第一,你没有索赔对象。卫生局要求你停业是有法律依据的。向他们索赔不现实。你的停业不是患者及其家属直接造成的。其向110报案也属公民正当权利
使用。并不存在使用不当。
第二,精神,名誉损失也无法支持,卫生局就不说了。患者家属并没有侵害到你和其他工作者的名誉权,精神损失也一样。
诊所属于特殊行业,消费者允许零证据投诉,你们呢则需提供全部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
酒香不怕巷子深,我的回答可能很片面。我相信你的诊所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努力工作吧。把诊所办得更好。

去找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吧。。太专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