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开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14:06
我有一笔借款已经8年了,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借款人是一个外地人,后来他突然就走了.前段时间才去他户口所在地起诉了.已经立案就等着开庭了.
我从来没有主张过权利,只是以前他还在我们这里时,碰见了他自己都要说说这个钱的问题.不过都是说他最近比较困难,还得等段时间这些.这样算不算我主张呢?
在法庭上只要我拒不承认主张过权利,而他又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是不是就行了呢?
在法庭上还有什么其它要注意的吗???
希望熟悉的朋友告知!!!

1、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自你主张让他还款时起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

2、“这样算不算我主张呢? ”:不算你主张,因为是他主动和你说的晚些还。

3、“在法庭上只要我拒不承认主张过权利,而他又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是不是就行了呢? ”:是,只要他拿不出证据你曾经向他要过钱、并且你最后一次向他要钱距现在已经超过二年:你的借条就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4、“在法庭上还有什么其它要注意的吗?”:
(1)就是看他提出什么反请求、有什么证据、证据真伪。
(2)另外,为保证判决能顺利执行,你最好是对他的财产申请保全。
(3)判决后,应在生效后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他即使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要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没有财产可以申请中止执行,待他以后任何时候有财产了再申请恢复执行,这样就不用担心诉讼时效、申请执行的二年时效的问题了。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自你主张让他还款时起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
法官判案是讲究证据的,如果他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法庭是会接受你没有主张过权利的事实的。
主要是财产的问题,建议申请财产保全

借条你可以随时主张对方返还,只要没超过20年就行。

你只主张你要回借款的权利就可以的。

证据方面没有多大的问题的

问、下律师 比我们说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