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9月三十日合同到期,未续签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2:42:37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此,如果是公司未续签的话,就要按以上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你在2008.1.1前入职的,那么单位在2008.9.30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

我的合同到2008年2月6日到期,我想在今年1月27日提出辞职,要注意些什么呢? 我5月20日装的三十小时包月的宽带,这三十小时是到月底结束还是到6月20日结束 新劳动法 如何补给员工[钱] 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 是以上次合同到现在,还是从08年1月1日起的合同算 我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从07年7月5日到08年7月5日请问我的合同期限是1年还是2年? 我的合同到200712月27日到期,合同有效期13个月,请问我有权利拿2007年的年终奖吗 本人2007年5月8日上班,5月9日单位就跟我签定合同。 请算一下从2003年9月1日,到2008年3月17日一共是多少天? 请大师给我女儿起名,2008年2月22日上午10点三十五分,姓张, 我的合同是2007年9月25日到期,到目前还未与公司进行补签,请问对我个人有什么坏处吗? 工作五年了,我的合同到2008年2月28日到期,我要提出终止合同,我想知道公司会给我什么样的经济补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