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医疗费只能报销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34:25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不幸被烧伤,对以后走路都有点点影响,达不到伤残,是工伤,公司出的医药费,但是我出院后想回家养伤.换一份工作,到公司离职时很多都不知道改怎么办?要多少的赔偿.医药费公司说报销80%其它20%是自己出.想问下这合理吗?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怎么给的.

按规定,工伤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则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的医疗、营养、护理等费用全部由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承担。
工伤期间的工资是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就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建议你还是让公司给你做伤残鉴定,对以后走路有影响一定够的上是伤残,应该拿回属于你自己的那份赔偿。
希望可以帮到你。

公司欺骗你的,你自己去当地劳动保障局去问问吧,所有费用全由公司承担,还该给你出伙食费,医院有人护理该给护理费,车费。医疗期间必须发放你的工资,是参照你之前一年工资的平均数,如果你对今后走路都有影响,可能已构成了伤残级别,评上等级公司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你赔偿的。你们公司只是承认你是工伤并没有给你工伤认定书你就得不到法律保护,个人维权是很困难得,你该抓紧时间去当地劳动保障局去问问清楚,因为你可以自己去申报工伤,工伤认定的申报时效是一年,时间过了他们就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