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能翻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6:53:29
我被我岳父砍伤.之后他门找中间人说他女儿还和我过.我就把鉴定取消了.都在公安局签了调解书.(上面就写彼此不在追究法律责任)可是签完之后中间人又说他门说不过了.而且财礼钱也退不多少.弄的现在砍也白砍钱也拿不回来.我想问一下能翻案吗.又应该找那个部门呢 谢谢了

“我想问一下能翻案吗.”你说呢?你都在公安局签了调解书.(上面就写彼此不在追究法律责任),你还想怎样?你把公安局当是你家开的店呀,想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是吗?你呀,做这事时实在是太大意了,怎么想得那么简单呢?既然他连你都敢打,还怎么会真的肯让你再做他家的女婿,之所以会在打你前后说了那两种意思不同的话,是因为你先到公安局告了他,他怕此事的因此事态扩大,所以想先稳住你,让你先撤述,然后再做下一步打算(这步打算其实他早就想好了,只是因为你先把这事说了出去,才变成如今的下一步的),当见到你真的将鉴定取消了并还在公安局签了调解书了,就不再害怕了,因此就将他原先想好的话说了出来,结果就出现了“弄的现在砍也白砍钱也拿不回来”这样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私了)和“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所说的要害,可你却偏偏让他们有机可乘,使得他们达到了他们所想要达到的目的,你说你做这事时是不是有欠考虑呢?
我建议你若是真的想要再告,那就再将你原先做的再做一变,只不过可千万别再半途而废了,毕竟你原来想做的并没有错,出发点和动机都不是有不对的,而做错事的是你的那位“聪明”的岳父,所以你不必紧张、不必苦恼。就按照你现在所想的去做吧!切记别再半途而废!!

你应该再去法院告他。当你保证不再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是你在得到他们的承诺后做的。现在他们违背了承诺,你应该去法院告他,找回公道。我认为你可以翻案的。

“我想问一下,能够翻案。”你怎么想?您现在的位置公安局签订了调解书。 (上面写互不追究法律责任),你想要什么?你当公安局在你家开的店,你想来就来,不想做吗?您这样做时,它是太大意了,怎么想的太简单了吗?因为他根本就没敢打了,还怎么会真的愿意让你的儿子在他的家了,之所以会打你之前说,两方面的含义,因为他的第一个公安局报告,他害怕的事,所以想稳定你,你先撤以上,然后做下一步的计划(这一步的目的其实,他早就想扩大事件,只是因为你先说这一点,才成为现在下一个步骤),就看你真的会确定取消,仍然在公安局签订了调解书,不再害怕,并因此将他原本想好的话,结果就出现被切白切钱可以拿回来“这种情况下,这是所谓的“不丑不可外扬在公众场合”,“没什么大事化小”(即复利),伤害别人不能做的,防御不能没有,说:“最关键的一点,你已经选择让他们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