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模具费的财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11:53
公司是制造行业,有些产品为了达到特定的形态,需要在外面开模具,然后发将模具给其他单位使用,形成材料再转卖我司,模具所有权属于我司,加工单位只佣用使用权。模具是有使用年限的,对于这一部份模具应该怎样做会计处理,是一次性进入生产成本,还是分批进行摊销,希望高手批点一下,谢谢!!!

如果达到了固定资产的标准你就按照公司采用的折旧方法,分期摊销。
如果达不到固定资产的标准你就按照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五五摊销法或一次摊销法等。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由产。”

进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好了,二次摊销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