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如何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1:30:36
请教:我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设明细科目:进项税金\销项税金\已交税金,目前月未没有结转,这样各明细科目金额累计越来越大,也无法很直观的看到本月应交税金,这样处理是不是不对啊,正确应该怎么登记?月未如何结转,结转下一年时上一年的数据要不要累计,比如08年进项税金累计金额10万,09年进项税金期初数为10万吗?
谢谢!
谢谢大家,但是有点乱,还是不太明白.可以按我提的问题一个个回答吗?

09年进项税金期初数为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余额。如果是借方余额就要结转,如果是贷方余额,就要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明细帐的登记是按进货和销售及结转的会计凭证,按编号顺序进行明细登记的。
购入货物登借方:进项税XXXX元;当月交当月的增值税登借方:已交税金XXX元;销售货物登贷方:销项税XXXX元;本月贷方余额登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XXX元(同时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XXX元,不登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另设明细账)。
如果本月月末是贷方余额,就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殖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也就是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实际金额。

登记的时候进项税记借方。销项税记贷方,余额自然就出来了。你是把进、销分记到两个科目里了。那就应该每月一结转,进、销同时结转到应交增值税里,应纳税金在这个科目里就体现出来了。进、销科目也就没有余额了,也就不存在结转下一年的问题 。只结转应交增值税一个科目就行了。

计算得出,应交税金余额,销项税进项税余额应该不用结转,楼上说的应该不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有一税务要求的专门帐本,多栏的。借方项目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方:销项税,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你买一本这样的来登记,就很明了。

记应交税金科目用多栏式记账账页,有专用的账页,这样每月的进项、销项、余额都能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