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解的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15:55
我爱人到其姐姐家谈家务事时被其姐姐家的多人打致手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当地派出所对这事进行调解。开始只给医药费,后来又说可以付一个月的误工费和营养费,计750元。我想问:1、派出所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了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2、派出所的调解中,我可以针对这起人事伤害事件中,要求派出所既打又罚吗?也就是说既对行凶者治安处罚,又要其赔偿我们经济损失? 3、我可以要求其赔偿哪些费用?如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吗? 4、因为手部受伤,我爱人的手部活动受限,可否到哪里走伤残鉴定?

1、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2、如果对方行为严重可以要求处以治安处罚,并赔偿损失
3、看你的伤势比较轻,营养费和精神损失不一定会支持,但可以提
4、按你的情况没有做伤残的必要

1、派出所的调解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履行,如果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诉。
2、派出所是否既打又罚,要看行为人的违法程度,如果非常严重,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如果是一般行为,又主动承担了民事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不追究行政责任。
3、营养费和精神损失不一定会支持。
4、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1、民事调解在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具有民事法律效力,和派出所没有关系,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2、不可能。如果要求派出所走法律程序,对你而言没有任何赔偿。缴纳的罚款也是上交给国库。
3、可以索取这些费用,但需一定依据。
4、法医鉴定即为正式鉴定,所谓伤残鉴定是另一种说法罢了。轻微伤的话是没有必要的,走法律程序也就是行政拘留对方10日以内,也可并处罚款500,当然,也要看对方态度。

1,不能到法院起诉了
2,不可以,好事不能都让一个人占了,如果押人的话,对方很有可能在出来以后不给你钱
3,派出所调解是一次性调解,你说的那些都是法院定的,派出所是一次性要够了.
4,伤残鉴定那是你们家自己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