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机动车相撞,事故责任、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33:43
我驾驶一辆三轮的机动车和对面一辆摩托车相撞,我有交强险,证、照等都齐全,由于同时看到对方,同时往中间让,结果就撞上了,但是由于速度都不快,对方摩托车撞后就熄火了。当时我们同时报警,做医院各项检查后,对方无大碍,但是留院观察三天中都是我方交的钱。请问:这种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于急着用车,想取车,交警要求交3000元押金合理吗?保险金又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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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一度要求转院,态度很横,估计私了代价很高~很难

你手续齐全还怕什么,倒是现在的摩托车,没有几个手续全的,骑摩托车的人也多数没驾证。 因为你手续齐全,又有交强险,所以交警没有法律可以支持的现由收押金,但是小地方的交警仍然在这么做,现在摩托车主怎么折腾都不用管他,也不用给垫钱,关键是要等警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你应该已经报保险公司的吧,事故责任书出来后,你与摩托车方就可以按责任比例来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比如你们责任各半,你与摩托车的总损失是8000元,那么你的保险公司审核完相应费用单据后,会为你赔偿4000元。

如果有损失,肯定会赔偿的

朋友你上了交警当了,现在的交警可黑了3000元就要给你挥霍的差不我了。象这种情况一般没有事的情况下,能私了就私了,交警最后要罚款(不合法),交警专门趁你这急用车的心理,讹你一手笔,和法院一样,吃了原告再吃被告。上次我就让这些烂人整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