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关于房主想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40:05
我是房主,与房客签订半年的租赁合同,当时时间仓促,合同手写,只约定租期租金这样的简单条款。
房客搬进去后发现冰箱的冰室不制冷,我联系了海尔客服把坏冰箱运走修理,海尔售后调换了一台新冰箱给房客暂用,房客表示不需要,冰箱修好后拉回就好。
经海尔检测告知冰箱修不好,于是我与海尔商量买了一台海尔的调配机,比我的冰箱容升大,出厂也比我的晚5年,因为是旧冰箱,且冰箱不是一直通电,所以冰箱有点味,我母亲告诉我只要把冰箱擦干净并通电开几天散味就好了,但是房客以冰箱太味为由,擅自把冰箱放在楼道,并通知我尽快拉走,他不要了。
因我的房屋是要长期出租的,我也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地方安置冰箱且下一个房客承租时是需要冰箱的,我认为出租整套房屋含家电也含这台冰箱,所以我拒绝了房客的要求,但是房客强烈要求不要冰箱,于是进行了争吵。
鉴于之前我委托朋友帮我联系冰箱的事替我跑了几趟,房客对待我的朋友态度也很不好,故我不想出租给他们了,理由是我出租的房子含冰箱,要么你放楼道,坏了丢了房客要赔偿,第二种办法是你不满意可以不租我的房子,住几天就算你几天租金(我的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

问题:
1、我是否可以以冰箱事件终止合同,不需要赔偿违约基金。(实际上没有写违约责任,口头协议他如果提前退租他会帮我找个下家承租)

2、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房客已通知我把冰箱放在楼道让我尽快拉走,因双方有争议,如果冰箱丢了,责任谁承担
龙之盾2009解释得较为详细,首先感谢。昨晚我委托小区邻居对冰箱进行了检查,开门并没有异味,把头伸进冰箱里会有一点味道,邻居说冰箱异味并不是很明显,与她家用的冰箱味道差不多。租客所说的“恶臭”影响邻居不存在。

我认为我该满足租客的不合理要求,我新换的冰箱虽然不是新买的,但是没有质量问题,异味也不明显,与一般住户所用冰箱的异味程度基本差不多。我的租赁合同家电里确定写该房屋有冰箱,面对租客无理的要求与我身在异地实在无法办理,该如何解决

根据你的叙述可以看出:
  一、你们并没有在合同中就冰箱是否放置在出租的房屋内写明。
  二、承租人最初并没有反对冰箱放置在房屋内,但是当发现冰箱存在质量问题时要求出租人进行维修。
  三、由于维修后购买的旧冰箱在使用上存在一定瑕疵,承租人以影响生活要求出租人搬走冰箱。
  四、你以在外地工作没有地方安置冰箱且下一个房客承租时是需要冰箱的为由拒绝承租人的要求,产生分歧。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根据《合同法》以上条例规定,你有给承租人维修租赁物的义务,直到租赁物质量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可以正常使用。如你所说冰箱放几天味就可以,
  你最好和房客协商来解决问题。
  1、 如果协商未果你不能因此而单方终止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按着合同规定承租人并没有违约。
  2、 你们双方承担责任。虽然房客擅自把冰箱放在楼道内的做法欠妥,但房客做到了通知义务。你虽然及时对冰箱进行了维修与更换,但是冰箱仍有质量瑕疵,你应继续履行维修义务直至正常使用,而不应对事态放任不管。

  补充回答:如你补充回答的情况属实,那你已对承租人履行了维修租赁物的法定义务,并且符合合同要求标准。房客的要求属于无理要求,况且合同中已注明该房屋有冰箱,房客不应不负责任的将冰箱放置于无人看管的楼道内。关键的争议焦点在于冰箱质量是否存在瑕疵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解决办法:你可以找海尔售后,让他们出具一份质量认定书,以此证明此冰箱不存在质量瑕疵,可以正常使用。你的冰箱是在海尔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调换的,所以他们有责任和义务为
  为你出具证明,以消除为此给你带来的不利影响。
  另外,如果你做出以上努力,房客仍坚持他的不合理要求,你可以此为由与房客终止合同。因为:
  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