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纠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0:38:12
我是9月21号搬进现在的房子里,房子是中介的朋友租的,我们跟中介签了半年合同,付三押一。11月底,大房东来跟我们说他要卖房子,跟二房东签期是到1月9号,所以请我们在这之前搬走。但在12月10日之前,二房东包括中介都未提1月9日要搬走的事,也没来跟我们要房租。我这两天在外找房子,希望21号时三个月期满就不租了。但此时二房东先说要我交一个月房租,1月9日搬走再多退少补。后来又说,不用交钱,直接在押金里扣,还是1月9日要搬走。我不愿意,要么租三个月,要么现在走,于是就产生了纠纷。
我不知道在这里面到底是哪一方的不合理
我当初交了4个月的房租,也就是付三押一,要租也是三个月租,半个月不到的租法实在不能理解。

一、你与二房东签定的合同的有效性受到怀疑,如果二房东没有房主委托授权的话是没有权利将其房屋转租的,之前签定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二、如果签定的合同得到过房主的委托授权,该租赁合同视为有效,既然房主打算把房子卖掉,想终止合同,属于房主违约,不光要退还相关的租金、押金,还要赔偿相关的违约金。

那就是说你现在交了正好是四个月的房租,你现在想住三个月走然后他们把一个月压金拿回来是吗?我觉得这样最好,要不1-9号还不到一个月扣着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