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租房的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52:27
房子当时给我时没有装修,我自己花钱装修了.因为当时和房东谈的是在几年以后可以卖给我的.3年后房东反悔了.我就在别处买了房子.新房子还没有装修,我就想把以前房子的门用到新房子.于是就在老房子到期前把门下下来.放到新房子里.现在那个房东找到我说以前房子装修后房里的一切东西都是他的.要和我打官司.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首先是要看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不没有约定了.如果明确约定了装修部分属于房东所有,那就不好处理了.但如果没有约定的,门是属于可以拆除的啊,按照下面的规定,是可以拆除的.当然了,如果你拆除时给对方造成损失,是应当赔偿的.不过拆除一个门应该不会对他的房屋也什么损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86.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