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来帮个忙噢(欠钱不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0:39:55
去年,一个人欠我3万块钱,打了欠条,说好08年10月底还清,欠条上说明到期没还清可移交法院处理.
可现在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每次问他拿钱他总说没钱,我该怎么办呢?
我现在在江西.对方在浙江.要交给哪里的法院呢?
请知道的朋友帮帮忙落..谢谢了.

你必须到那个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走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以后再有人借钱时,在欠据上可注明由哪个法院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

要看你们的户籍所在地的

浙江的 你借了多久了 现在好像欠条有时效了 赶紧先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