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继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13:00
父亲5年前去世后,现在母也已病危,母亲将财产全部只给了小弟弟,房子已过户到了他的名下,是我二弟和妹妹签的名。而我和我三弟毫不知情。请问我们还可以要求继承以前的父亲的那部分遗产吗?母亲有权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小弟吗?
补充一下,父亲是5年前去世的,是不是时间太长了,不能分了?

你父亲去世后,你妈只能继承你父亲遗产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母亲和你们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如果这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有权继承,你妈只有权将她所有的部分给你弟弟,但无权处分全部.

按这情况,你只能得房子折价款的十二分之一.

时间问题不存在障碍。你父亲去世后,先析产,一半是你母亲的,一半由你们兄妹五人和你母亲继承,你的份额是十二分之一。(兄妹人数性别不准,继承权相同,份额类推。)

时间不长,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