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短款后,公司需要开收据或证明给我表示已付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13:58
我是出纳,但其实并不管钱,需要付款时才给我钱付,因为离职后,当天发现缺款60几元,自己怎么找不出原因,公司要我补款,假如我补款,需要开收据或什么证明给我吗?
谢谢拉..
还有,因为当时给我钱也无任何凭据,除了工资条,报销单,有我名字,那就是说这些款是我负责,那短款来说,可以归咎于我吗?

不可以的。

你如果想自己补这个钱,你不能要求公司开具收据之类的材料的。

只要一开具,你的账上还是少陆拾块钱。

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既然是补款,就不可能有收据。其实说难听点就是公司认为你拿了,或是丢了,给人家补上,人家不追究责任罢了。
短款也要多方考虑,如果是你的职责范围内的,那么无论有无凭证,短款就是你的责任。如果不是你的职责,有人证明经由你办理的,那么你也有责任的。如果不是你的职责,又是没有人证明,并且款项去留不明晰的。你可以推诿,看你的水平了。说白了,就是扯皮的水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