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补助金金额和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48:19
某人与前妻育有一女。女儿归前妻抚养。现年16周岁。后此人再婚。女方带来一男孩。现年14周岁。今年突然因公身亡。请问:工亡补助金金额是多少?上述四人谁有权分割。分割比例是多少?
那么抚恤金如何计算?在发放下来时,是否有具体分配明细? 那么亡夫的公积金归谁?是归配偶,还是也按继承人分配?还有医疗保险户上剩下的钱谁有权支配?二人在婚后为购置单位盖的家属楼交了10万首付。双方有协议:一方先亡,则另一方名下的全部财产归另一方和儿子所有。那么这笔钱还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他与前妻生的女儿还有这笔钱的分配权吗?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1、亡夫的公积金属于遗产由配偶、前妻的女儿及女方的孩子三人平分;

2、医疗保险户上剩下的钱属于遗产,也是由偶、前妻的女儿及女方的孩子三人平分;

3、婚后添置的家属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某人;

4、前妻生的女儿属于某人的法定第一继承人中的子女项是可以来平分这笔钱的。

具体的按下面来: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