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工伤责任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09:55
昨天给我家装修的工人早上过来了,开始忙活,刚刚第一天,我们安排好就走了,中午接到电话,其中一个工人在搬玻璃的时候把手筋扎断了,我垫钱带他去医院看病,现在他又要跟我要补偿款,谁能跟我说下在法律上有没有我的责任,我觉得这种事情太“点背”了。。。。。急!
还有,我想提的是,那个人其实不是装修公司的,而是那种打散工的,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劳动协议,那块玻璃就是一块普通的玻璃,如果小心的话没有任何危险性,这样我还要负责任吗??

工人与你之间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意外伤害应由自己承担。

具体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苏州地区可与我资料中所留的电话联系咨询。

工人自己搬玻璃扎的手,不是因为你有过错才导致他受伤的,那么就与你无关,应该由他们老板承担责任。你垫钱给他看病就可以了,不用给他补偿款

是不是有个无过错责任,不知道你这个问题是否属于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