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房的买卖,公证是否安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3:29:53
要向对方购买安置房,但是对方的房产证要等五年后才能过户,现在要买要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预留两三万说五年后过户房产证才付完,现在牵涉到和对方签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然后去做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五年后是否安全?怎样才能避免五年后有意外纠纷?
请问这样的房子购买安全吗?都需要注意什么?都可能出现什么情况纠纷?

首先,你应该去当地的产权部门确定此房屋是否要等五年才能过户。目前只有经济适用房才有满五年上市的规定。
其次,你提到合同是不是法律效应,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做公证的话,如果以后对簿公堂,举证可能会比较容易。
五年后的事情太难说了,我觉得最应该注意的事情,一,房主会有什么变故;二,他会不会一房二卖,因为他如果卖给第三方,并和他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话,那么他们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那么你和卖方之间只能通过民事纠纷处理了,法院也会保护第三方。
建议最好不要买这种房子,夜长梦多。

合同一经签订就依法生效,是否公证都是一样的。
但五年期间没有绝对安全的办法。
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真的对簿公堂,合同涉及的你的相关权益将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