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操守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9:06:42
我姑父遭人聚众故意伤害(掉了四颗牙齿 头上有一个洞 一只耳朵耳鸣 身上不同程度的疼痛 至今还在医院躺着) 律师建议需要尽快法医鉴定(头上五六公分的口子经过治疗变成三点几公分了)到现在十八天了 派出所到现在不肯出具 “要求作伤情鉴定的通知” 是否合理? 再拖下去该怎么办?难道现在的社会真的如此黑暗?我们还能依靠谁?谁可以还我公道???
经过强烈要求 派出所已经出具要求作伤情鉴定的通知了 不过日期是十月底 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尽快到医院留下相关受伤证明(如病例,检查),并在专业的相馆中告诉照相师是关于伤情鉴定的。留下证据,并向上级公安机关继续上诉。动静越大越有效,常规的不行。警察可黑,但现在构造和谐社会,他们领导也会考虑到社会影响。无奈之下,也会处理的,但不会太打、达到你理想中的结果

首先没有聚众故意伤害这个案由,应该就是故意伤害案件。
其次派出所没有出具 “要求作伤情鉴定的通知”的职责,做伤情坚定本身就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派出所根据你自己的意愿出具“伤情坚定委托书”,委托医院做伤情鉴定。你说派出所不肯出具,应该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派出所实在没有什么理由拿这个卡人。
日期是十月底是什么意思?你拿到伤情坚定委托书后去医院做就可以了,跟日期有什么关系?跟这个社会黑不黑暗有什么关系?遇到事情要面对,要冷静,不要怨天尤人。
做完伤情坚定,如果是轻伤,就可以做刑事案件处理,俗话说的对方要坐牢了。而关于你的赔偿问题则要通过民事途径上法院起诉解决。最终的结果有可能他坐牢了,你一分钱没得到。还搭上了诉讼费律师费。
第二种结果就是调解处理,打人者赔钱。赔了钱签字画押,这个事就算结了。你以后也不能再要求公安就赶处理他了。

这个就要赶快让法医鉴定啊,要不就晚了,这个社会就是如此了,就这个世道,你应该找你当地媒体,曝光一下!记者应该会帮你该怎么样做的!

很遗憾,在中国没有公道。祈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