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父亲是过错方,离婚后母亲要求把房产证过户到儿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42:26
因为以前没钱,所以也没有办理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加上以前买地基的发票上名字也是父亲的,所以只有以他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今年六月父亲才出钱办好,但办的是父亲的名字,那是不是房屋的产权归父亲所有?(房屋已经判给我母亲所有,只是现在只能办父亲的名字,不知道房产是不是就属于父亲的?)
还有父亲已经再婚了,如果他死之后,他的儿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那房子是属于他再婚的妻子还是以前的妻子儿子?现在应该怎么才能把房屋的产权过户到儿子户下?

产权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既然房屋判给你母亲,那么建议你们赶快把名字改过了
你父亲已经再婚,你当然还是他的第一继承人,但只是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你父亲跟后妈生有了孩子,那么你的异母兄弟姐妹就跟你一样拥有继承权,而且根据规定,出发他或她自动放弃继承权,否则,你父亲的财产你要跟他一起分。
因为法院都已经判给了你母亲,你们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到相关部门去办理手续,不会有很大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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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现在的情况如何,房子在法律上都是属于母亲的。
母亲可以依据原来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就可以把房屋的产权过户到母亲名下,再由母亲过户到儿子名下。

此外,关于父亲的继承人问题。父亲的所有子女,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和与后妻所后的子女,都是他的法定第一继承人,同时他去世时的现任妻子是他的法定第一继承人,以及活着的父母也是他的法定第一继承人。

不管产权为谁的,你母亲持判决书到等级部门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就行了。如果父亲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登记请求权。
另再婚后的所有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配偶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说的房产已经判给你母亲,即使你父亲到百年那时,也不属于父亲的遗产,是属于母亲的财产,因此不适用于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房屋登记为母亲之后,及时到等级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就可登记为儿子的名字了。

房子的产权属于您母亲(房屋已经判给我母亲所有),持法院的判决书和房产证到相关部门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您父亲的儿子当然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管这个儿子是前妻的还是现在妻子的。但房子既然是您母亲的财产,那它就不会是您父亲的遗产,您父亲的任何继承人都和这个房子没关系。

乱七八糟的写的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