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是不是法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0:42:40
1.当年1919年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是哪个?2.五四运动是不是合法的。3.鲁迅支持五四的行为值不值的提倡?4.如果中国现在也出现那样的卖国外交事件,青年学生有没有权利依据现行法律,进行游行示威?

1中华民国2在当时不合法3鲁迅先生爱自己的国家4有,但是绝对贯彻不了。

首先:法,是有时代局限性和阶级性的!法也可分为“善法”与“恶法”。现在的法律也是一样的!
然后答问:
1.北洋政府
2.不符合“当时的”法律,所以军警去弹压了
3.为民族未来呐喊!鲁迅肯定是爱国的,但他并不爱当时的北洋政府,“国家”与“政权”是两个概念(高中课本就有这个知识了)
4.宪法规定了:人民有集会游行的自由,但是要提前申请等等

你连珠炮似的问题忽视了当时的背景,内忧外患,民不聊生,国民麻痹,饿死无数,谈何法制?五四运动现在来看有其局限性,但在当时无疑是进步的。现在是法制社会,学生有主张可以申请集会,但不是以个人名义,必须是团体!

所谓的法都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而不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决定的在当时(当然中国现在的统治阶级是工人阶级),所以说没有既定的所谓的合法政府,当统治阶级混乱,国非国,那么也就没有了所谓的法的论证,鲁迅先生在当时是激起很多中国人的先烈,他引领了一个中国人反抗的时代(但是我个人并不认为他在文学上目前的地位,尤其是以文学巨人的形象来引领我们以及后人,最起码他的文字只能看看,我并不觉得他的文学造诣以及文学修养有多高),当然他是我们值得敬仰的。再说到我们当代,之前楼上说的那个游行示威的程序没有错,不过一但我们对我们的统治阶级不满乃至忍无可忍的时候,就像我上面所说的就没有了法的约束,而我们在进一步的反抗中又会找到新的统治者,不过依我看,咱如今的政府是不可能做出卖国的事情,你乃杞人忧天,呵呵,我这段话是个人想法,若不赞同,请不要生气也别怪我!

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思想家,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先生一生为人民服务!就算是面对血雨腥风,也是铮铮铁骨,不愧为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从来都不畏强权,用他的笔杆子抵抗暴政!中华民族需要这样的脊梁!鲁迅先生去世了,中华民族就没有脊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