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负责人怎么赔偿?急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45:32
建筑工地工人从楼上摔下造成意外死亡,负责人怎么赔偿?
是因为跳板断裂造成的事故,事故一出就送往到了医院的...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首先要看建筑公司报案没有,如果没报案,只能私了,最少赔偿20万。
如果报案,一般也是双方互相协商,达成一个一致的赔偿金额,除非双方都不肯让步,才会由法院裁定。
报案对施工单位的损失是很大的,24小时内不报案属于瞒报,处罚更重。

负责人要去安全站做笔录,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查找责任人,有可能被吊销项目经理证。赔偿是公司的事情 个人的钱怎么能赔的起 赔偿款数目不小啊。

一般会被私了,闹到安监站施工单位可能会被降级或者不准在当地接工程了。

买了建筑工程保险了没有啊。买了就找保险公司去,报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