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3个月后公司说有财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29:38
我是一名文职,离职已三个月了,离职是经过公司同意的,各种与我有关的收费凭证以及库房单据都已上交公司核对。我本人并没有留底。公司也已派发了我的全部工资。近期,公司通过我的联系方式再次联系上我,说我有两笔共计1000元的款没有上交,要求我追交,但是由我经手的全部款项都已全数上交,而且所有的单据都已上交公司,我以前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所以我在离职时没有留有任何单据或照片,现在我百口莫辩,请问各位大侠,我是否要赔偿这1000块?如果不要,我应该怎么为自己争取?谢谢
我知道法律当中,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员工在职期间的行为。因为我是一名售后文员,平时负责收一些维修费。流程需要开一张维修单,还有一张收款单。收上的钱由出纳收款单上盖章签字,用户和部门则留下维修单做底。那些收款单的底单离职时已全部上交公司,我的手上并没有备份。当时离职也只有签了一份离职申请单,离职申请单也不在我手上。现在公司说无收款单,通过维修单说当时是由我经手。我去看了,还是很为难,对方振振有词说是我经手的就要我负责。其实我不过是在维修单上签了字而已,钱是不是我收的我还不确定,他们财务不肯查一口咬定我没交钱,劳动监察大队的人说严格意义上来讲,我的确是有一定责任的,如果我不服,可以申请审查该公司的帐目。这事到现在还没完,挺闹心的,新工作还没上手,还要跑这档子事。 我去看了,还是很为难,对方振振有词说是我经手的就要我负责。其实我不过是在维修单上签了字而已,钱是不是我收的我还不确定,劳动监察大队的人说严格意义上来讲,我的确是有一定责任的,如果我不服,可以申请审查该公司的帐目。这事到现在还没完,挺闹心的,新工作还没上手,还要跑这档子事。但是,不管怎样,谢谢各位

你应该到他那看看。看他那还有什么手续。如果不关自己的事就可以不跟他多说什么。直接走人。

不用管的~~没事~~~这种事还搭理什么!大不了让他们去告啊!才2000元的事

财务人员交接时,交接人员对所交接的资料负责,但你只是一个文员,不具备财务人员应有的财务意识。比如说填写交接清单。
而且当时已经交接清楚,过后三个月再来说不对,与理不符合,大可不必理会他们。

你可以不用管他,因为你当时离职的时候已经交接清楚给财务啦~~
他说没问题而且批准你离职,所以现在的问题只有给你交接的人(财务)承担~~~你大可放心不用理他,如果他们天天烦你,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他们,你一定会赢~~~~~~~~~~

你可以选择劳动仲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