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有前科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28:52
有前科,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不属于累犯的酌情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广东胡律师:
对于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就不应以抢劫罪论处。但属于有前科的话可能会被判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的还要看这个抢劫嫌疑人的具体情节。
一般3~10年。有前科的,可能会在七八年左右。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要在10年以上量刑:
致人重伤或死亡的;
持枪抢劫的;
多次抢劫的;
抢劫数额巨大(1万元以上)的。
拘留或逮捕期间,家属不能见面,可以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会见他,了解案情,为他辩护。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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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刑事辩护网赵律师
前科是五年以前的,已经不能再算是累犯。抢劫400元,应该按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