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09年房地产的法律法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4:11:40
成都市2009年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
中国房地产2009年颁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谢谢

成都在2009年没有颁布,最近的是在2008年6月1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 2008-06-16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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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成办发〔2008〕50号 签发单位: 成都市人民政府
  签发时间:2008-06-15 生效时间: 2008-06-15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有关精神,促进我市地震灾后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

  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通过投资、联建、土地整理、项目转让等方式,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旅游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鼓励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集中安置住房建设。已建成和在建的普通商品房,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用于集中安置和危房改造安置。

  二、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力度

  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08〕152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有良好社会信誉、发展业绩和积极参与灾后重建的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应按有关政策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因灾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有效益的开发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依法落实各项税收扶持政策

  税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