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人欠了三千多块货款现在老是不还,还见不到她本人,都半年多了。不知道要上法院有没有划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7:15:17
我以自己的一些手段都没法收回来,她本人就是不出来见我,老是叫了一个看店的来顶,我也闹过了;搞到上了派出所也没能解决。她本人就是不出来,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没了吗?没公理啊!

对付这种人只能用法律武器,建议你去法院立案起诉,诉讼费只要25元就够了

回答者: kanposhijie - 高级魔法师 七级 2009-6-4 10:32

1、先不论你提出的问题,这位高级魔法师的回答太缺乏法律常识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涉及财产的最低收费是50元。
2、如果提起诉讼,首先会涉及到管辖、被告的身份资料等等问题。你这里描述得不是很清楚。如果是买卖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是个人的话,你需要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人口信息。
3、如果对方给你留有欠条、还款方案等书面证据的话,可以去提起诉讼。

试着找他的亲人吧(父母或她的准老公),人有脸树有皮,闹到他家人那里,家人也不好意思总是拖着不给的,至少闹完后得给你个答复。

三千块钱还是不要去法院了,政府部门的那些费用加起来可能还不止三千个大洋呢。

实在不行的话,见不到人,见到她的店铺(如果有的话),就以物抵债好了。

对付这种人只能用法律武器,建议你去法院立案起诉,诉讼费只要25元就够了

必须马上去法院起诉了,要不然过了时效,就要不回来了。
你把一些证据收集好,比如合同或欠条什么的,再写一份诉状,交给法院后就可以了。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执行,那你就申请强制执行,她就得给你了,否则就把她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