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流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35:03
我是外省户籍来上海工作,08年8月份工作12月份公司才开始给我交综合保险,09年开始公司让签一份合同,签上名字后就交上去了,里面也没有涉及到薪水之类的,好像合同上写的是一年的期限,现在我想跳槽,之前同时跳槽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告诉公司,但是合同不是要一式两份吗?那我手里没有算不算合同不成立,那如果我提前一个星期跟公司说要辞职,一个星期后走人,会不会有一些后续的麻烦?还有那个综合保险,要怎么处理?需要公司出什么证明吗?? 问了好几个问题希望得到帮助 谢谢
公司每个月是5号发工资 那我如果等发了工资就走人,会怎样?? 还有那个综合保险,他是在我工作后4个月才给我交钱,这个合法吗?? 如果不办理综合保险交接手续,去了新的公司会怎样??
如果不签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1.合同是一式两份。2.只要你和公司在合同上签过字,那么合同就生效,你手上有没有合同都无关。3.一个星期走人的话,公司有权利扣除你一个月的工资。4.保险需要到保险公司打印流水后加盖公司公章,你持此交给你的下一个公司转保险关系。此外你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关系解除合同书,也需要交给你下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