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土地,买卖双方都要负责吗?怎么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25:44
2001年我在自己村买了一块地,村府只给了我一张发票,没有办理什么法律手续。我在刚购得的土地上捣了桩。2006年,我把这块地卖给樊某,这是经过村府的同意下买卖的,凭证只是一张收据,没有任何协议、合同等法律证明。2008年,樊某向区国土房屋管理局发出信访涵,确认我与樊之间是属于非法转让土地。樊提起本案诉讼,告我非法转让土地。后来诉讼被驳回。现在村府和樊某提出协议调解纠纷,要求我把土地转让款退还给樊某。这好像把责任全都推到我身上,我该如何解决呢?

当时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现,所以符合《合同法》。如果退地,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起诉的话,你很可能胜诉。即使败诉,一审二审终审等程序下来,也要好几年。钱在你手里,你有主动权。就让他们折腾去吧,你要以静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