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让我去处理事情 如果他把事情处理 赔给我医药费什么的 我还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05:39
我出院一个月 我枕骨粉碎性骨折 可以做伤残鉴定吧 如果星期一派出所把事情办了 赔给我医药费 营养费什么的 六个月以后我的伤残鉴定还可以做吗 派出所说头部要等六个月对吗 我好烦啊 大家给点见意 在此谢谢大家

根据经验你这个伤情做出来之后是轻伤,属于刑事案件,原则上是要提起国家公诉,不能调节处理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轻伤案件情节轻微可以做调解处理。说白了就是“打了不罚罚了不打”。调解处理的意思就是打人者赔钱。你现在跟家人商量一下看看跟他要多少钱,一般就是医药费、误工费、息事宁人费等等。根据你的情况可以要一万,然后再讨价还价。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就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他,让他坐牢。
以上都是建立在你被动挨打并且你占理的情况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你也动手了,处理起来双方都要处理。

这个医药费和伤残是区分开的,不同的保险条款,不会有重复的赔付。因为你没有把事情说清楚,这个不好回答,我是做保险的,如果你在线,可以的话我们单独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