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退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9:50:56
我母亲将于2010年8月2号退休,她所在单位没有破产,她于2005年内退,单位从98年后没有交过养老保险,单位说:现在没有钱,每年新退休人员自己拿钱交养老保险,当初说的是每人全交,后来又说个人交一部分,并且承诺以后有钱会退款给各位职工。通知我妈妈自己要交3万左右的养老保险金,但是最近又听单位的同事说:因为国家的某项规定需要再在3万的基础上多交8000元,请问这8000元因为什么政策交的?是否合理?具体应该交多少?

她是哪年开始上班的?哪年开始交养老的?交了多少年(国家规定最少交满15年)
国家法定企业为员工缴纳“五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缴费,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工会反应和请求维权。但是你母亲的单位并非未按规定参保缴费,如你所说,单位已依法参保,但欠缴保费,建议你向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地方税务机关咨询。
至于单位通知你母亲自己缴纳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你母亲尚在退养期内,单位必须缴纳5险直到退休。(从98年开始给补齐)

企业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保障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