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01:29

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项目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企业对某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如果是利得,则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其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数额;如果是损失,则作相反的分录。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转销与该笔投资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

  【例】C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月1日向F公司投资8000000元,拥有该公司20%的股份,并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因而对F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02年12月31日,F公司净损益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了1000000元。假定除此以外,F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化,C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没有变化,
  F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一致,不考虑其他因素。C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F公司 2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000
  C有限责任公司增加的资本公积=1000000×20%=200000(元)本例中,C有限责任公司对F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F公司发生了除净损益之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C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F公司权益的数额200000元,作为增加其他资本公积处理。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太多,我不想打了,你在新准则中找找。